2022年第19屆杭州亞洲運動會電競代表隊
《英雄聯盟》選拔規章
修訂日期:民國111年4月13日
一、依據
本辦法依據〈中華民國電子競技運動協會參加 2022 年第 19 屆亞洲運動會培訓/代表隊教練及選手遴選辦法〉辦理
二、目的
遴選我國《英雄聯盟》代表隊主教練、助理教練、選手。
三、教練遴選
(一)主教練
1. 主教練人選須符合以下條件:
(a) 具丙級或以上電競教練資格。
(b) 近二年曾擔任隊伍教練參與由Riot Games主辦之《英雄聯盟》頂級職業聯賽或參與次級聯賽、校園聯賽、具規模之盃賽獲得前四名以上成績。
2. 主教練之遴選,由本會先行彙整相關名單,並從中篩選最優者,需綜合考量以下幾點:
(a) 歷年執教過之隊伍成績、選手表現、隊伍穩定度。
(b) 參與國際賽事成績,包括但不限於世界大賽、季中邀請賽、洲際對抗賽等。
(c) 參與職業聯賽成績。
(d) 參與次級聯賽、校園聯賽、具規模之盃賽成績。
(二)助理教練(僅國內培訓期間)
1. 助理教練人選須符合以下條件:
(a) 具丙級或以上電競教練資格。
(b) 近二年曾擔任隊伍教練參與由Riot Games主辦之《英雄聯盟》頂級職業聯賽或參與次級聯賽、校園聯賽、具規模之盃賽獲得前四名以上成績。
2. 助理教練之遴選,由本會先行彙整相關名單,由主教練依其執教需要、訓練方式、合作考量,從中篩選最優者。
四、選手遴選
(一)選手人選須符合以下條件:
1. 須具備中華民國國籍。
2. 至少年滿15歲。
3. 未受本會、IESF國際電子競技總會、AESF亞洲電子體育聯合會或職業電競賽事、遊戲原廠官方禁賽處分。
4. 曾於近二年參與由Riot Games主辦之《英雄聯盟》頂級職業聯賽。
(二)選手遴選:
1. 第一輪篩選
(a) 本會先行彙整2022年春季賽頂級職業賽事選手名單,由主教練進行第一輪篩選。
(b) 各路先行篩選2至10名選手,由本會確認選手出賽意願。
2. 第二輪篩選
(a) 依據第一輪篩選結果,由主教練根據選手於2022年3月及4月之表現進行第二輪篩選。
(b) 各路依第一輪名單進行排序,依其優先順序徵召,各路徵召1名選手入選代表隊。
(c) 替補因有其特殊目的,由主教練指定適宜人選徵召。
五、內容變更
中華民國電子競技運動協會保有最終修改、變更、解釋及刪除本規則之權力,若有相關異動將公告於官方網站,恕不另行告知。